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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北京市“十四五”時期低碳試點工作方案》: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助力碳達峰碳中和

地大熱能地熱+多能互補新聞網訊: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網站6月29日發布《北京市“十四五”時期低碳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十四五”期間北京市將低碳試點作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重點開展先進低碳技術試點、低碳領跑者試點、氣候友好型區域試點及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

 

根據工作目標,到2025年,篩選出一批成熟可推廣的先進低碳技術,培育一批碳績效領先的低碳領跑者企業和公共機構,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綠色低碳的氣候友好型區域,凝練總結一批綜合性氣候投融資政策工具,為研究制定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政策、法規、標準積累經驗、提供支撐,為帶動全社會踐行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提供可借鑒、可復制的樣板。

 

《工作方案》指出,按照不同的試點主體和工作內容要求,重點開展四類試點工作。

 

一是先進低碳技術試點。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能源系統優化、綠色制造、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等重點領域遴選出一批減排效果好、應用場景廣泛、推廣價值高的先進技術開展試點。重點解決先進低碳技術成本高、難落地等問題,支持重點領域關鍵低碳技術優先應用,鼓勵多種先進低碳技術集成應用。

 

二是低碳領跑者試點。在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遴選出低碳發展水平領先的領跑者企業和公共機構,鼓勵和支持其制定中長期及近期低碳發展規劃,并主動向社會發布目標和進展。鼓勵領跑者通過分析能源碳排放現狀,研發生產或應用先進低碳技術及產品,保持領跑優勢,打造綠色低碳產業鏈和供應鏈,有計劃有步驟地邁向低碳發展

 

三是氣候友好型區域試點。重點探索從規劃、土地利用、重點設施建設及運行管理等方面統籌考慮減緩及適應氣候變化措施,形成產業園區、城市生活區、生態涵養區等不同功能區域特點鮮明的氣候友好型區域管理及運行模式。

 

四是支持試點區探索差異化的投融資模式、組織形式、服務方式和管理制度,凝練出一批可在全市及全國類似區域推廣的氣候投融資經驗及政策工具。

 

《工作方案》還提出了試點主體工作任務。一是結合實際編制試點實施方案,包括試點意義、目標愿景、創建指標、行動措施等。二是落實試點方案,包括創新試點建設方式、應用先進低碳技術、開展碳排放管理、創新工作機制、提升低碳管理能力等。

 

以下為全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應對氣候變化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戰略部署,積極探索差異化低碳發展模式、組織形式和管理機制,形成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根據《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北京市十四五”時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京政發〔2021〕35號)、《關于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2021〕27號)要求,市生態環境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多層次的低碳試點示范工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工作經驗,為實現“十四五”時期應對氣候變化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提供支撐。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將降碳作為“十四五”時期首都生態文明建設的重點戰略方向,充分發揮試點示范標桿引領作用,探索應對氣候變化新路徑新機制。通過遴選一批低碳發展意愿強、基礎條件好、具有帶動作用的試點主體,引導試點主體將低碳理念融入試點設計、建設、運行全過程,積極應用先進低碳技術,深入探索試點建設模式、運行機制、評價方法,及時總結試點目標實現路徑和形式,對成熟度高、降碳效果好的試點技術和管理模式加以總結和示范推廣,為研究制定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政策、法規、標準積累經驗、提供支撐,為全社會踐行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提供可借鑒、可復制的樣板。

 

二、工作原則

 

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市生態環境局會同相關部門統籌推進低碳試點工作,做好相關政策支持。充分調動各試點主體的積極性,鼓勵有意愿的市場主體主動參與,積極探索低碳發展路徑。

 

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以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為出發點,協同推進溫室氣體減排、污染防治資源節約循環利用、適應氣候變化等工作,力爭產生更大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分類推進、互相促進。設置互為關聯、互相支撐的四類試點,以先進低碳技術應用為抓手,以低碳領跑者企業為載體,以氣候友好型區域為場景,以氣候投融資為長效模式,形成良性互動。

 

定期評估、示范推廣。定期開展試點工作進展和成效的總結評估,及時梳理總結試點的先進技術、有效措施和機制,對效果好的試點予以鼓勵和支持,形成示范推廣的政策建議。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篩選出一批成熟可推廣的先進低碳技術,培育一批碳績效領先的低碳領跑者企業和公共機構,建設一批特色鮮明、綠色低碳的氣候友好型區域,凝練總結一批綜合性氣候投融資政策工具,為研究制定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政策、法規、標準積累經驗、提供支撐,為帶動全社會踐行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提供可借鑒、可復制的樣板。

 

四、試點類型及內容

 

按照不同的試點主體和工作內容要求,重點開展以下四類試點工作:先進低碳技術試點、低碳領跑者試點、氣候友好型區域試點及氣候投融資試點。根據國家要求和北京市有關工作需要可適時增加試點類型。

 

(一)先進低碳技術試點

 

面向先進低碳技術應用單位,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能源系統優化、綠色制造、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等重點領域遴選出一批減排效果好、應用場景廣泛、推廣價值高的先進技術開展試點。

 

重點解決先進低碳技術成本高、難落地等問題,支持重點領域關鍵低碳技術優先應用,鼓勵多種先進低碳技術集成應用。

 

(二)低碳領跑者試點

 

結合本市產業結構和碳排放特征,在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遴選出低碳發展水平領先的領跑者企業和公共機構,鼓勵和支持其制定中長期及近期低碳發展規劃,并主動向社會發布目標和進展。鼓勵領跑者通過分析能源碳排放現狀,研發生產或應用先進低碳技術及產品,保持領跑優勢,打造綠色低碳產業鏈和供應鏈,有計劃有步驟地邁向低碳發展。

 

以低碳領跑者作為行業標桿,為行業低碳發展提供可復制、可借鑒的模式和經驗,帶動重點行業、重點領域低碳轉型。

 

(三)氣候友好型區域試點

 

面向不同區域管理主體,遴選區域邊界明確、工作基礎較好、實施意愿較強的園區、街道、鄉鎮、社區等區域,鼓勵參加試點的區域結合自身資源稟賦、發展水平、碳排放及氣候特征,在規劃設計、區域運行管理、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生態建設等方面采取綜合性措施,通過落實先進理念、先進技術、先進模式,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促進海綿城市建設、綠化及土地利用固碳等氣候友好行動。

 

重點探索從規劃、土地利用、重點設施建設及運行管理等方面統籌考慮減緩及適應氣候變化措施,形成產業園區、城市生活區、生態涵養區等不同功能區域特點鮮明的氣候友好型區域管理及運行模式。

 

(四)氣候投融資試點

 

按照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總體安排,面向各區政府,動員選擇實施意愿強、基礎條件較優、具有帶動作用和典型性的區,組織推薦參加氣候投融資試點。支持試點區探索差異化的投融資模式、組織形式、服務方式和管理制度,凝練出一批可在全市及全國類似區域推廣的氣候投融資經驗及政策工具。

 

上述各類試點示范相互聯動,形成良性循環,探索推動不同領域減污降碳、低碳發展的模式和機制,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助推綠色低碳發展轉型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五、試點主體工作任務

 

各類試點實施主體應主要從以下方面開展試點工作:

 

(一)編制試點方案

 

結合實際編制試點實施方案,包括試點意義、目標愿景、創建指標、行動措施,建立工作機制或內部管理體系,明晰責權分工,細化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試點任務有基礎、有目標、有路徑、見實效。

 

(二)落實試點方案

 

落實好資金、人員及組織保障,按計劃組織實施試點方案,實施過程中做好階段性評估,確保完成試點工作任務。實施過程中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1.創新試點建設方式。發揮創新帶動作用,探索各具特色的試點建設模式,創新建設手段,豐富試點內涵。

 

2.應用先進低碳技術。提升綠色低碳創新水平,積極應用先進低碳技術,建設低碳化智慧化管理平臺,提升生產運營智慧化水平和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推動綠色設計和綠色制造,通過技術創新降低碳排放。

 

3.開展碳排放管理。建立碳排放管理體系、配備專職人員,積極開展碳排放核算和管理。納入國家或北京市試點碳市場管理的重點排放單位加強排放數據管理,按時完成排放報告及履約等工作,開展碳資產管理。公開承諾目標,定期發布進展及碳排放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4.創新工作機制。在試點項目范圍內探索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及主動適應氣候變化的創新工作機制,包括實施主體內部管理機制、供應鏈管理、動員公眾參與、推動完善治理體系及國際合作等。

 

5.提升低碳管理能力。加大碳排放管理、應對氣候變化和綠色發展方面的學習培訓,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升管理團隊和工作人員的低碳意識,提升低碳管理能力。

 

(三)總結提升

 

完成試點建設任務后,試點主體向市生態環境局提交自評報告。對照實施計劃和目標,做好專項試點工作總結,梳理好的經驗和做法,完善自身管理,達到持續提升的目的,并可根據試點實施經驗提出政策建議。

 

六、組織實施

 

市生態環境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定期征集、評選入庫、分期分批組織實施、總結評估、示范推廣的方式組織推動低碳試點工作,對于不同類型的試點,結合實際給予鼓勵和支持。鼓勵有關部門、各區政府結合實際積極組織開展低碳試點工作。

 

(一)試點申報

 

根據國家和本市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安排,分期分批組織低碳試點征集工作,有申報意愿的單位按通知要求報送申報材料。

 

(二)評選入庫

 

對符合試點要求的申報材料,市生態環境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評審,重點評審申報條件、試點基礎、方案創新性、目標先進性、效果示范性等內容,結合專家評審意見,納入低碳試點示范項目庫,實施動態管理。

 

(三)建設實施

 

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各相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試點項目,督促試點實施主體落實試點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所需資源按計劃實施。加強過程跟蹤和效果評估,確保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試點建設任務。

 

(四)評估推廣

 

市生態環境局會同相關部門定期對各類試點工作開展總結評估。通過召開現場經驗交流會、編制優秀案例集等方式對試點成效進行宣傳。編制試點評估報告,凝練試點經驗及成效,形成政策建議,并持續完善低碳試點評價標準,推動試點成效好的低碳技術和試點模式在更大范圍內示范推廣。

 

(五)政策保障

 

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加大對低碳試點示范項目的資金和政策支持,積極爭取國家氣候投融資等相關政策支持。加大對低碳試點經驗的政策采信力度,把試點建設指標作為環境影響評價、企業和項目綠色認定的重要參考。積極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為試點建設運營提供融資支持。

 

(六)長效機制

 

建立試點項目庫,實行項目動態管理和全過程跟蹤機制。充分利用世界環境日、低碳日等主題活動和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低碳試點示范建設成效,打造綠色低碳公眾教育宣傳平臺,擴大試點成果在京津冀乃至全國范圍內的應用和影響力,利用優秀案例對外講好北京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