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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山東碳達峰實施方案:大力推行地熱能等清潔低碳供暖

山東碳達峰實施方案:大力推行地熱能等清潔低碳供暖-地大熱能


地大熱能近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山東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13%左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別比2020年下降14.5%、20.5%,為全省如期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0%左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以上,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方案》指出,加快實施新能源倍增行動,統籌推動太陽能風能核能開發利用。加快發展光伏發電因地制宜發展其他清潔能源。積極發展綠色低碳新興產業,建立高效綠色低碳的現代工業體系。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開展全流程二氧化碳減排示范工程,推動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加快綠色低碳轉型步伐。
 
加強重點領域節能管理,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加快實施節能低碳技術改造。開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動既有設施綠色低碳升級改造,積極推廣使用高效制冷、先進通風、余熱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綠色技術,提高設施能源利用效率。
 
加快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全面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城鄉建設管理機制。加快推廣供熱計量收費合同能源管理。持續推動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新增綠色建筑5億平方米。
 

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清潔低碳供暖。推廣清潔能源和跨區域供熱體系,推動清潔取暖熱電聯集中供暖,加快工業余熱供暖規模化應用。

 

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達峰工作,根據國家《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和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的若干措施》,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走在前、開新局”為目標定位,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現代化道路,深化新舊動能轉換,努力建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先行區,推動經濟體系、產業體系、能源體系和生活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充分發揮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中的龍頭作用,確保全省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全省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取得明顯進展,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至13%左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別比2020年下降14.5%、20.5%,為全省如期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全省產業結構調整取得重大進展,重點領域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初步建立,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進一步提高,煤炭消費進一步減少,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0%左右,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8%以上,確保如期實現2030年前碳達峰目標。
 
三、實施碳達峰“十大工程”
 
(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工程。
 
制定能源領域碳達峰工作方案,堅持安全平穩降碳,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1.大力發展新能源加快實施新能源倍增行動,統籌推動太陽能風能核能開發利用,完成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加快發展光伏發電。堅持集散并舉,開展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建設試點示范,打造魯北鹽堿灘涂地風光儲輸一體化基地、魯西南采煤沉陷區百萬千瓦級“光伏+”基地,加快探索海上光伏基地建設。大力推進風電開發。以渤中、半島南、半島北三大片區為重點,打造千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推動海上風電與海洋牧場融合發展試點示范,有序推進陸上風電開發。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圍繞打造膠東半島千萬千瓦級核電基地,全力推進海陽、榮成等核電廠址開發。加快推進核能供熱、海水淡化等綜合利用。探索推動核能小堆供熱技術研究和示范應用。培育壯大氫能產業。加強工業副產氫純化技術研發和應用,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制氫和低谷電力制氫試點,培育風光+氫儲能一體化應用模式。實施“氫進萬家”科技示范工程,促進完善制氫、儲(運)氫、輸氫、加氫、用氫全產業鏈氫能體系。因地制宜發展其他清潔能源統籌推進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清潔能源多元化發展。到2030年,光伏發電、風電、核電、生物質發電裝機分別達到9500萬千瓦、4500萬千瓦、1000萬千瓦和500萬千瓦。(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省生態環境廳)
 
2.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全面關停淘汰中溫中壓及以下參數或未達到供電煤耗標準、超低排放標準的低效燃煤機組,大力推動煤電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實施機組對標行動,加快煤電機組節能技改,挖掘余熱利用潛力,不斷降低供電標準煤耗。大幅壓減散煤消費,因地制宜推進“煤改氣”“煤改電”。到2025年,煤電機組正常工況下平均供電煤耗降至295克標準煤/千瓦時左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
 
3.有序引導油氣消費。保持石油消費處于合理區間,持續推進成品油質量升級。加快完善天然氣基礎設施,統籌沿海LNG接收站、陸上天然氣入魯通道建設,推進天然氣地下儲氣庫、城市調峰設施和LNG儲配庫、LNG罐式集裝箱及配套堆場建設,構建“一網雙環”輸氣格局。實施燃氣發電示范工程,適度發展天然氣分布式熱電聯產項目。穩妥拓展城鎮燃氣、天然氣發電和工業燃料等領域,有序推動交通用氣發展,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民生用氣,優化天然氣利用結構。到2030年,天然氣綜合保供能力達到450億立方米。(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4.全面推進“外電入魯”提質增效。按照“風光火儲一體化”模式,加快電源輸出地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設,提升既有通道送電能力和可再生能源比例。加快隴東至山東±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變電工程建設,配套建設千萬千瓦級風光火儲一體化電源基地,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適時啟動第四條特高壓直流通道論證建設。到2030年,接納省外電量達到2000億千瓦時,可再生能源電量占比達到35%。(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

 

5.加快建設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積極推動源網荷儲一體化發展,大幅提高新能源電力消納能力。建立健全儲能配套政策,完善儲能市場化交易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加快布局建設抽水蓄能,積極推動儲電、相變材料儲熱儲能方式規模化示范,全面提升儲能在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的應用水平。到2030年,新型儲能設施、抽水蓄能裝機規模均達到1000萬千瓦,需求側響應能力達到750萬千瓦左右。(責任單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
 
(二)工業領域碳達峰工程。
 
以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為總抓手,制定工業領域碳達峰工作方案,推動主要行業碳排放有序達峰。
 
1.推動工業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加快退出落后產能,推動傳統產業綠色化高端化發展,積極發展綠色低碳新興產業,建立高效綠色低碳的現代工業體系。實施節能降碳行動,嚴格能效約束,加快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步伐,帶動全行業綠色低碳轉型。提高鑄造、有色、化工等行業的園區集聚水平,深入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著力提高工業園區綠色化水平。積極推行綠色設計、建設綠色工廠、打造綠色供應鏈,深入推進清潔生產,加快發展綠色工業園區和生態工業園區。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提升工業電氣化水平。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開展全流程二氧化碳減排示范工程,推動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加快綠色低碳轉型步伐。(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2.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優化生產力布局,加快建設“日臨”“萊泰”兩大鋼鐵產業基地,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鋼鐵產能實現應退盡退,提升沿海地區鋼鐵產能占比。促進工藝流程結構轉型和清潔能源替代,提升廢鋼資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廢鋼電爐工藝。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挖掘節能降碳潛力,探索開展氫冶金等試點示范。到2025年,沿海地區鋼鐵產能占比力爭達到70%。(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生態環境廳)

3.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嚴禁新增電解鋁、氧化鋁產能,嚴控電解銅產能。鼓勵發展再生鋁、再生銅等有色金屬產業,完善廢棄有色金屬資源回收、分選和加工網絡,提高再生有色金屬產量比例。推廣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新技術,推進清潔能源替代,提升生產過程余熱回收水平,推動單位產品碳排放持續下降。到2025年,電解鋁噸鋁電耗爭取下降至12500千瓦時左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4.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政策,加快低效產能退出,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鼓勵建材企業使用粉煤灰、工業廢渣、尾礦渣等作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嚴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產能,推廣節能技術設備,提升水泥生產線超低排放水平,深挖節能增效空間。到2025年,除特種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產線外,2500噸/日及以下的水泥熟料生產線全部整合退出。(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5.推動石化化工行業碳達峰。嚴格執行煉化產業產能置換比例,確保全省煉油產能只減不增。嚴格項目準入,穩妥推進企業兼并重組,推進煉化一體化發展。優化產品結構,促進石化化工與煤炭開采、冶金、建材、化纖等產業協同發展,加強煉廠干氣、液化氣等副產氣體高效利用。加快石化、煤化等行業全流程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推動能量梯級利用、物料循環利用,深入推進化工園區循環化改造。(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6.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對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全面推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強化環保、質量、技術、節能、安全標準引領,按照“四個區分”的要求,加快存量項目分類處置,有節能減排潛力的盡快改造提升,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新建項目嚴格落實產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減量替代要求,主要產品能效水平對標國家能耗限額先進標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
 
(三)節能降碳增效工程。
 
落實能耗雙控工作要求,把節能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和各領域,推動能源消費革命,加快建設能源節約型社會。
 
1.全面提升節能管理能力。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從源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節能減碳水平。加強重點領域節能管理,大力開發、推廣節能高效技術和產品,加快實施節能低碳技術改造。提升能源計量支撐能力,開展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審查,實施低碳計量重點工程,建立健全碳排放計量技術、管理和服務體系。加強節能監察能力建設,健全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建立跨部門聯動的節能監察機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科技廳、省能源局)
 
2.推動重點領域節能降碳開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熱等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推進先進綠色建筑技術示范應用,推動城市綜合能效提升。實施園區節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聚集度高的園區為重點,推動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打造一批國際先進節能低碳園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
 
3.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建立以能效為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綜合運用稅收、價格、補貼等多種手段,推廣先進高效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加強重點用能設備能效監測和日常監管,強化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報廢全鏈條管理,確保能效標準和節能要求全面落地見效。(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
 
4.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統籌謀劃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優化空間布局,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采用分布式儲能、“光伏+儲能”等模式,探索多樣化能源供應,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推動既有設施綠色低碳升級改造,積極推廣使用高效制冷、先進通風、余熱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綠色技術,提高設施能源利用效率。(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能源局、省大數據局)
 
(四)城鄉建設綠色低碳工程。
 
加快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全面建立以綠色低碳為導向的城鄉建設管理機制。
 
1.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優化城鄉空間布局,科學確定建設規模,控制新增建設用地過快增長。推動新型建筑工業化全產業鏈發展,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綠色建材,推動建材循環利用,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劃、設計、生產、運輸、施工、交付等建造全過程,積極推行綠色建造。完善城鄉建設管理機制,制定建筑拆除管理辦法,杜絕大拆大建。建設綠色城鎮、綠色社區。(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穩步提升建筑節能低碳水平,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標準,深入開展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城鎮新建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完善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健全星級綠色建筑標識制度。推動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加快推廣供熱計量收費合同能源管理。加強適用不同類型建筑的節能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持續推動老舊供熱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到2025年,新增綠色建筑5億平方米。(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

 

3.大力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光伏發電與建筑一體化應用,因地制宜推行熱泵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清潔低碳供暖。推廣清潔能源和跨區域供熱體系,推動清潔取暖熱電聯集中供暖,加快工業余熱供暖規模化應用。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為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達到50%。(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
 
4.推進農村用能結構低碳轉型推進綠色農房建設,推動新建農房執行節能設計標準,鼓勵和引導農村居民實施農房節能改造。加快生物質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村生活和農村建筑中的應用。持續推進農村清潔取暖攻堅行動,推廣節能環保灶具,因地制宜選擇適宜取暖方式。全面實施鄉村電氣化提升工程,加快農村電網改造升級。(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五)交通運輸低碳轉型工程。


科學制定交通領域碳達峰工作方案,加快構建綠色低碳運輸體系,確保交通運輸領域碳排放增長保持在合理區間。
 
1.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優化交通基礎設施空間布局,加快推進港口集疏運鐵路、物流園區及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項目建設,推動鐵路向重要貨源地延伸。統籌利用綜合運輸通道資源,鼓勵公路與鐵路、高速公路與普通公路共用線位。推進京杭運河黃河以北段適宜河段復航。加快推進綠色公路、綠色鐵路、綠色港口和綠色機場建設,提升綠色建設施工水平,推動老舊交通基礎設施升級改造,持續完善充電樁、LNG加注站、加氫站等設施。鼓勵在交通樞紐場站以及公路、鐵路等沿線合理布局光伏發電及儲能設施。推廣零碳服務區建設。(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2.深入推動運輸結構調整。加快完善多式聯運體系,引導大宗貨物采用鐵路、水路、封閉式皮帶廊道、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汽車等運輸方式。打造高效銜接、快捷舒適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體系,提升公共出行比例,積極引導公眾優先選擇綠色低碳交通方式。加快城鄉物流配送綠色發展,推進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的城市物流配送服務模式創新。到2025年,集裝箱鐵水聯運量年均增長15%以上,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貨物綠色運輸方式比例達到70%以上,全省80%以上的綠色出行創建城市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0%以上。(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3.促進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等領域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力度,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車輛電動化替代,鼓勵將老舊車輛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替換為清潔能源車輛。鼓勵各市開展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在濟南青島濰坊濟寧聊城濱州等市推進氫燃料電池公交車的運行。發展智能交通,降低空載率和不合理客貨運周轉量,提升運輸工具能源利用效率。實施港口岸電改造工程。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車(除應急救援車輛外)新能源車輛比例為100%,新增和更新的出租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比例不低于80%,營運車輛、船舶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分別降低10%、5%左右。陸路交通運輸石油消費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六)循環經濟助力降碳工程。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充分發揮減少資源消耗和降碳的協同作用。
 
1.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園區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推進工業余壓余熱、廢水廢氣廢液的資源化利用,積極推廣集中供氣供熱。搭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共享平臺,加強園區物質流管理。到2030年,省級以上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促進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完善省級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政策、標準、規范、技術,堅持綠色消費引領源頭減量,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促進秸稈、畜禽糞污等主要農業廢棄物全量利用。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推廣廢棄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快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示范建設。到2030年,大宗固廢年利用量達到2億噸。(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畜牧局)
 
3.扎實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嚴格落實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完善垃圾分類標識體系,健全垃圾分類獎勵制度。加快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完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推進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等設施建設和改造提升,優化處理工藝,增強處理能力,降低垃圾填埋比例。到2030年,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4.健全再生資源循環利用體系。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搭建“互聯網+回收”應用平臺,鼓勵企業創新綜合利用技術,不斷提升廢舊物資循環利用水平。推進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興產業廢棄物循環利用。推行廢舊家電、消費電子等耐用消費品生產企業“逆向回收”模式。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快推動城鎮生活污水、工業廢水、農業農村污水資源化利用。到2030年,廢鋼、廢紙、廢塑料、廢橡膠、廢玻璃、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報廢機動車等再生資源產品利用量達到5000萬噸。(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
 
(七)綠色低碳科技創新工程。
 
發揮科技創新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中的引領作用,強化科技支撐能力,加快綠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機制。發揮科研機構作用,強化綠色技術產學研協同攻關,鼓勵相關設施、數據、檢測等資源開發共享。成立山東省綠色技術銀行,支持重點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打造省級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綜合服務平臺,建設一批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基地。成立山東能源科技創新聯盟,舉辦能源科技高端論壇。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評估體系。(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
 

2.提升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能力建設。積極推動相關領域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引導行業龍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業,共建綠色低碳產業創新中心。加強基礎科學研究,支持科研單位在氣候變化成因、生態系統碳匯、低碳零碳負碳技術等方面,加強基礎理論、基礎方法、基礎材料研究。建立完善綠色技術創新科研人員激勵機制,激發領軍人才綠色技術創新活力。(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生態環境廳)

 

3.加強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實行“揭榜掛帥”機制,加大綠色低碳科技研發力度,重點突破綠色低碳領域“卡脖子”和共性關鍵技術。集中力量開展復雜大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控制、大容量風電、高效光伏、大容量電化學儲能、低成本可再生能源制氫、磁懸浮冷媒壓縮機、CCUS等關鍵技術攻關。加快攻克碳纖維、氣凝膠、特種鋼材等基礎材料和關鍵零部件、元器件、軟件等技術短板。推廣先進成熟綠色低碳技術,更新綠色技術推廣目錄,開展技術示范應用。加快氫能技術發展,推進氫能在工業、交通、城鎮建筑等領域規模化應用。建設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一體化示范項目。(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4.加強碳達峰碳中和人才引育。對接國家碳達峰碳中和專業人才培養支持計劃,完善碳達峰碳中和人才培養體系。建立頂尖人才“直通車”機制,著力引進低碳技術相關領域的高層次人才,培育一批優秀的青年領軍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支持中央駐魯高校和省屬高校開設節能、儲能、氫能碳減排碳市場等相關專業,建立多學科交叉的綠色低碳人才培養模式。(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委組織部、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八)碳匯能力鞏固提升工程。
 
堅持系統觀念,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提升生態系統的質量與穩定性,充分發揮森林、農田、濕地、海洋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
 
1.鞏固生態系統碳匯作用。強化國土空間規劃戰略引領和剛性管控作用,實施國土空間格局優化策略。實施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加快構建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大力推動存量建設用地盤活利用。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開展工業用地利用情況調查,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應用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
 
2.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深入推進科學綠化試點示范省建設,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加快魯中南和魯東山地丘陵區兩大生態屏障建設,提高森林質量。強化森林資源保護,切實加強森林撫育經營和低效林改造。完善濕地分級管理體系,實施濕地保護修復工程,通過退養還灘、生態補水等措施,修復退化濕地,增強固碳能力。到2030年,全省森林覆蓋率完成國家下達任務。(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
 
3.大力發展海洋生態系統碳匯。推進海洋碳匯標準體系建設。開展全省海洋生態系統碳匯分布狀況家底調查,完善海洋碳匯監測系統。開展海洋生態保護修復,持續推進“藍色海灣”整治行動和海岸帶保護修復工程,提升海洋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探索海洋生態系統固碳增匯實現路徑,推動海洋碳匯開發利用。(責任單位:省海洋局、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
 
4.加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建立健全林業碳匯計量監測體系、價值評價體系和經營開發體系,完善森林碳庫現狀及動態數據庫,開展林業碳匯評估。推動山東省林業碳匯交易。建設海洋碳匯領域院士工作站、海洋負排放研究中心、黃渤海藍碳監測和評估研究中心等創新平臺,加強海洋碳匯技術研究。(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海洋局、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
 
5.推進農業農村減排固碳。加快先進適用、節能環保農機裝備和漁船推廣應用,發展節能農業大棚。大力推進農業生態技術、綠色技術和增匯型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深入實施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合理控制化肥、農藥、地膜使用量。大力發展綠色循環農業,整縣推進畜禽糞污、秸稈等農業生產廢棄物綜合利用。整縣提升農村人居環境,提高農村污水垃圾處理能力,實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體凈化等工程。(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畜牧局)
 
(九)全民綠色低碳工程。
 
著力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倡導文明、節約、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領民眾自覺參與美麗中國建設。
 

1.提高全民節能低碳意識。加強資源能源環境國情宣傳,開展全民節能低碳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深入實施節能減排降碳全民行動,辦好全國節能宣傳周、科普活動周、全國低碳日、世界環境日等主題宣傳活動,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

 

2.推廣節能低碳生活方式。推動低碳進商場、進社區、進校園、進家庭,開展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商場、綠色建筑等創建行動。繼續推廣節能環保汽車、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產品等節能產品。探索建立個人碳賬戶等綠色消費激勵機制。加快暢通節能綠色產品流通渠道,拓展節能綠色產品農村消費市場。(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機關事務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
 
3.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增強企業減碳主動性,強化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提升綠色創新水平。鼓勵重點領域用能單位制定實施碳達峰工作方案,國有企業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4.強化領導干部培訓。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作為干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組織開展碳達峰碳中和專題培訓,分階段、分層次對各級領導干部開展培訓。從事綠色低碳發展工作的領導干部,要盡快提升專業能力素養,切實增強抓好綠色低碳發展的本領。(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黨校、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綠色低碳國際合作工程。
 
完善綠色貿易體系,加強低碳對外合作,全面提高對外開放綠色低碳發展水平。
 
1.加快發展綠色貿易。充分利用自由貿易試驗區制度創新優勢,大力發展高質量、高附加值的綠色產品和技術貿易。落實國家關于高耗能高排放產品退稅政策,合理調節出口規模。積極擴大綠色產品和技術進口比例,發揮正向促進作用,鼓勵企業全面融入綠色低碳產業鏈。全面研究并有力應對國際“碳邊境調節機制”等貿易規則。(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在國家確定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框架下,積極開展清潔能源、生態保護、氣候變化、海洋和森林資源保護等相關國際合作。推動開展可再生能源、儲能、氫能、CCUS等綠色低碳領域科研聯合攻關和技術交流。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綠色能源綠色金融、綠色技術、綠色裝備、綠色服務、綠色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支持煙臺市舉辦碳達峰碳中和國際論壇。(責任單位:省委外辦、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能源局)
 
四、政策保障
 

(一)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按照國家統一規范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有關要求,完善能源活動和工業生產過程碳排放核算方法,建立覆蓋重點領域的碳排放統計監測體系。利用大數據手段,加強關聯分析和融合應用,增強碳排放監測、計量、核算的準確性。依托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建立覆蓋陸地和海洋生態系統的碳匯核算體系,定期開展森林、海洋、巖溶、土壤等生態系統碳匯本底調查和碳儲量評估。(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大數據局、省發展改革委)

 

(二)強化經濟政策支持。統籌資金加大對相關領域重大行動、重大示范、重大工程的支持力度。強化財政激勵、稅收引導功能,支持新能源產業技術創新,支持產能出清的企業轉型升級。持續加大綠色低碳領域基礎研究支持力度。整合發揮現有綠色發展方向基金作用。支持實體企業通過發行綠色債券、上市等方式融資。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綠色保險發展。建立“兩高”行業重點企業碳賬戶,并逐步推廣到全行業。探索建立集融資服務、披露核查、評價評級、政策集成于一體的碳金融服務平臺。支持青島西海岸新區開展氣候投融資試點。(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山東銀保監局、山東證監局)
 
(三)建立市場化機制。積極支持重點排放單位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加強碳排放配額分配管理。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和碳匯補償機制。進一步完善省級能耗指標收儲使用管理制度,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廣節能咨詢、診斷、設計、融資、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綜合服務模式。探索開展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核算。(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
 

(四)完善價格調控機制。建立完善差別化的資源要素價格形成機制和動態調整機制,對高耗能、高排放、產能過剩行業實施差別價格、超額累進價格等政策,促進能源資源集約高效利用。全面清理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優惠電價。全面推廣供熱分戶計量和按供熱熱量收費,完善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及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用氣、用電價格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

 

(五)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加大推進碳達峰的支持力度,選擇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區域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在政策、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持,幫助試點地區和園區加快實現綠色低碳轉型,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經驗做法。(責任單位: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市人民政府)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加強全省碳達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由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整體部署和系統推進,研究重大問題、建立政策體系、開展重大工程。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并分解落實到每個年度,明確推進措施,扎實抓好落地落實。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市和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細。(責任單位: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市各部門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按照《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的若干措施》和本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各市要結合本地區資源稟賦、產業布局、發展階段等,提出符合實際、切實可行的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科學制定本地區碳達峰工作方案,經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平衡、審議通過后,由各市印發實施。(責任單位: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
 

(三)嚴格監督評價。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費,逐步轉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逐步建立系統完善的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體系,納入16市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考核。強化監督評價結果應用,對工作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碳排放控制目標的市和部門依法依規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各市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碳達峰目標任務年度評價,有關工作進展和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報告。(責任單位: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市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