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熱勘查

巖土工程勘查的目的及意義

  巖土工程勘察的目的在于解決和處理建設工程中與巖土介質有關的問題,是建設工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各項工程建設在設計和施工之前必須按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巖土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的重要性和其質量的可靠性越來越為各級政府所重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標準監督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此都有規定。并于2000年開始實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制度,對保證工程勘察設計質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在各級檢查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中,勘察問題仍舊突出。當前,施工圖審查主要集中于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礎設施,對為城市建設服務的勘察單位來說,既是促進更是考驗。因此,將巖土工程勘察中常見問題加以歸納、分析,對其產生的根源進行了深層次的探討,對提高勘察技術水平、保證勘察成果質量、減少勘察過程中的錯誤不無裨益。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的工程勘察體制已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由原來在建國初期學習蘇聯模式的工程地質勘察體制轉變為巖土工程勘察體制。前者是只管查明現場地質工程地質條件,為規劃、設計、施工提供出地質資料;勘察結果形成的文件,也只是描述建設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和存在的地質問題,而不涉及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具體方法。此類勘察報告對如何指導設計確定合理的地基基礎設計方案,對基礎和地下施工中應注意的問題,如何選定合理的基礎和地下建筑施工方案,既不提出指導性意見,也不介入基礎工程實踐,地質勘察的作用就只局限于建筑工程的前期上,使得勘察工作與工程設計、工程施工嚴重脫節,使勘察成果在建設工程實踐過程中不能很好地發揮技術咨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