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熱資源開發利用

促進“雙碳” 如何因地制宜使用地熱資源

地大熱能地熱能開發利用今年上半年,各省“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陸續出臺。多地將開發利用地熱資源列入規劃中。


地熱資源是一種綠色低碳、可循環利用清潔能源,在地熱資源豐富的地區用于居民供暖,可有效替代煤炭化石資源,對于調整能源結構、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助力實現“雙碳”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原國土資源部“十二五”期間對我國336個地級以上城市地熱資源普查結果顯示,我國地熱資源年可開采量達26億噸標準煤,但目前實際開采量只有2100萬噸標準煤。在我國能源轉型過程中,地熱資源擁有獨特優勢和巨大潛力。


促進“雙碳” 如何因地制宜使用地熱資源-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地大熱能


目前,地熱資源用于居民供暖還存在地熱資源開采與深層承壓水禁采矛盾突出、“同層等量回灌”要求落實不到位等問題。以西部某市為例,其地熱水資源豐富,目前有大量的地熱資源井被開采用于居民冬季供暖。但由于部分區域屬于深層承壓水禁采區,導致現有的大部分地熱井不能辦理水資源取水許可、地熱資源采礦許可等手續,導致開采違規。同時,還有部分地熱井未能落實“同層等量回灌”等要求,影響了地熱資源的持續開發利用


針對地熱資源開發利用面臨的問題,各地應立足資源稟賦,積極開展對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的探索研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地熱資源開發利用高質量發展。


促進“雙碳” 如何因地制宜使用地熱資源-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地大熱能


一是認真做好評估論證。深層承壓水禁采區劃定的初衷,主要是杜絕以工業生產等為目的無序超采濫采現象。但當前隨著地熱資源開采新技術的不斷發展,“采灌均衡、取熱不耗水”的循環開發模式正被推廣應用。這種模式能夠有效避免開采深層承壓水所帶來的資源枯竭、地面沉降等問題。為此,建議各地主動適應形勢變化,重新評估論證本地地下水禁采區劃定方案,避免“一刀切”式地將具有礦產資源屬性的地熱資源列入禁采范圍,對地熱水資源開采利用提出更加科學合理的方案,盡快賦予符合條件的地熱井“合法身份”。


二是嚴格落實回灌要求。各地要堅持“以灌定采、采灌均衡、水熱均衡”原則,建立對地熱能開發利用項目的常態化監督檢查機制和后評估制度,最大程度減少對地下土壤、巖層和水體的干擾,確保地下水水量不減少、水位不下降、水質不降低,堅決杜絕地熱回灌尾水污染、回灌水量不達標等現象,切實保護好地熱水資源這一寶貴財富。


三是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各地要加大對地熱資源居民供暖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臺有利于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的財政、金融等扶持政策,鼓勵和支持地熱資源開發企業開展技術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