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質

工程建設中環境工程地質問題的防治意見

  ⒈應高度重視對環境工程地質問題的調查研究
 
  重視對工程建設范圍內場地的環境工程地質問題的調查研究,特別是一些重要建設項目,如城市基礎設施、能源基地、水利工程、交通運輸干線、地下鐵路等,認真調查了解該地區是否發生過或今后有可能發生地面沉降、地表塌陷、滑坡崩塌、水土嚴重流失、砂土震動后引起液化,以及水庫蓄水時是否可能引起誘發地震等不良環境工程地質問題,或針對今后可能發生的問題提出預防或治理的意見,供規劃和建設部門決策參考。
 
  ⒉合理開發地下水,積極開展地下水人工回灌
 
  嚴格管理地下水開采開采量與天然補給量的大致平衡,并對開采地下水源地的補給量進行水量均衡分析,做到計劃開采。有條件的單位應積極開展地下水人工回灌,利用人工回灌的方式將低溫水灌入含水層,冬灌夏用。由于灌入的低溫水與原含水層中的水存在溫差而產生熱交換,灌入的低溫水使含水層變成一個“冷庫”。夏季將水從“冷庫”中抽出,其經濟效益十分顯著。杭州第二棉紡廠每年冬季回灌110萬m3低溫水,夏季抽用,每年可獲得冷量335~394億kJ,僅節能一項可省10萬元,而且還防止了地面沉降。在石灰巖溶洞區開采巖溶水,也要嚴格限制開采量,開采時動水位不得超過覆蓋厚度的一半。
 
  ⒊滑坡防治
 
  沿江、沿海一帶應嚴格控制岸邊的加載荷重和距離。通過對某地滑坡的調查分析,滑坡破壞的范圍離岸邊約40m,發生滑坡的岸邊荷重均超過5t/m2,穩定邊坡為1:5。因此,除修建擋土墻和其他護岸措施外,應規定在離岸40m范圍內加荷以不超過5t/m2為宜。在其他工程建設中,特別在山區、要認真研究邊坡的穩定性,嚴防開挖邊坡時引起滑坡。邊坡穩定性詳價應以工程地質為基礎,運用巖體力學理論并考慮環境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對不穩定巖體采取措施時,也應考慮結構措施,如噴、錨、灌等都是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