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探

地質、物化探和鉆探資料需收集的內容

  (一)收集內容
  1.地質資料
  收集測區地質、地貌、構造、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地質災害、環境、礦產等方面的文、圖資料。時間從新到老,比例尺從大到小,優選最新成果資料,剔除過時資料。
  2.地球物理資料
  著重收集中、小比例尺的航磁數據(用于數據處理、解決第四系覆蓋區深部構造等地質問題)和推斷解釋成果資料(與遙感資料綜合,為解決某些水文地質問題提供佐證)。
  3.地球化學資料
  中、小比例尺標準分幅的化探數據或圖件,用于水文地質環境的多元數據擬合分析c
  4.鉆探資料
  各類水文地質鉆子L統計資料,用于了解含水層深度與厚度、潛水面埋深等情況。

  (二)資料初步分析整理
  1)了解、掌握資料的技術參數:成像時間、季節、成像儀器、波段、經緯度、太陽高度角等,供水文地質遙感解譯時參考。
  2)分析研究前人對區域地質遙感解譯成果的合理性、可靠程度,弄清遙感資料能解決的、已解決的及有待解決的水文地質問題。
  3)在了解前人解譯成果基礎上,明確本次工作的重點和技術難點,為合理選擇新的遙感數據源、數據源組合及遙感地質信息處理方案提供依據。

  (三)野外踏勘
  野外踏勘任務:了解工作區主要地質環境要素的類型、構成、分布規律及其遙感影像特征。踏勘路線應布置在主要環境地質類型的分布地段。
  踏勘中,應仔細觀察環境地質要素與遙感影像之間的相互對應關系,并對照其他成果圖件資料,盡可能詳盡、準確地建立目標物的解譯標志(各類環境地質要素在遙感圖像上的色調、形狀、大小、影紋、結構、位置等特征)。若工作區面積較大,或跨越多個地貌單元,應根據地域特點分區建立遙感解譯標志。遙感解譯標志的構成與遙感信息源、季節、地域等條件有關,條件有顯著變化,則需分別建立遙感解譯標志,以確保其在實際應用中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