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物探

地質勘查風險與風險勘探投資

  地質勘查工作就是運用一定的勘探方法和地質
 
  科學理論, 對客觀地質體或礦產資源進行調查研究(表現為普查和勘探) 的過程。由于地質客體的潛藏性和礦產資源的自然賦存性, 決定了地質勘查工作具有極大的風險性及其成果的不確定性, 致使地質勘查投入在整體上屬于風險投資。但長期以來,我國地質勘查工作一直列入國家計劃, 由政府主管部門統一組織進行, 費用由國家財政撥給。對于直接承擔地質勘查工作的地勘單位與部門, 也就不存在風險利益機制。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 特別是公益性(基礎性)地質工作與商業性地勘工作的分體運行, 地勘單位的屬地化管理與企業化改制, 以及地質勘查投資主體多元化格局與地勘成果市場交換機制的形成, 未來地勘企業(公司或集團)必然建立有利于自身生存與發展的風險利益機制。因此, 對地質勘查風險及風險勘探投資的研究, 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實際價值。
 
  1  地質勘查風險及風險系數
 
  (1) 地質勘查風險的基本概念
 
  所謂風險, 一般是指發生不幸事件或人們不希望出現的后果的概率。地質勘查風險就是地質勘查工作項目投入失敗的可能性, 亦即地質勘查項目成果與單位收益的不確定性。風險系數則是通過對風險的分析、估計和評價得出的風險值。
 
  造成地質勘查風險的因素主要有三類:一是市場風險, 是由于礦產品市場價格的短期波動和長期走勢在預測時的不確定性對礦產勘查經濟效果的影響所產生的風險。二是經濟風險, 是由于經濟礦床地質條件的多變性導致預期收益的變化, 即投入和產出與期望值的背離所產生的風險。三是技術風險,也稱自然風險或找礦風險, 是地質勘查最直接的風險, 不僅由于從發現眾多礦點到探獲一個經濟礦床的成功率很低, 一般只有1 %~ 2 %, 而且由于地表礦和淺部礦多數已被探明和各種自然礦藏豐度的下降, 找礦難度越來越大, 風險也就越來越高。
 
  對地質勘查風險的研究, 主要是通過對找礦失敗率(亦稱風險率)的估計、評價進行項目可行性論證, 為項目決策提供依據。對地質勘查風險系數的研究, 則是因為地質勘查具有高風險性, 存在著找礦落空的無現實效益的勞動投入和物質耗費, 而這部分無效投入理應在地質勘查項目投資和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地質勘查價格中得到補償。因此, 從地質勘查的經濟價值和經濟收益來看, 必須把風險與風險系數結合起來。尤其在應用重置成本法確定礦床平均費用, 以及在計算單位儲量、單位面積勘查費用和制定地質勘查價格時, 風險系數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地質勘查風險系數分為技術(或項目)風險系數和經濟風險系數兩種。
 
  技術風險系數是指全部項目(礦床或礦點)數與有成果項目(經濟礦床)數之比, 計算公式為:
 
  技術(項目)風險系數= 全部項目(或礦床礦點總數)有成果(成功)項目數(或經濟礦床數)-1經濟風險系數是指全部項目(礦床或礦點)地勘費總額與有成果項目(經濟礦床)地勘費總額之比, 計算公式為:
 
  經濟風險系數= 全部項目(或礦床礦點總數)地勘費總數有成果(成功)項目(或經濟礦床數)地勘費總額-1上述兩個公式均減去1 后, 意為用失敗項目與成功項目之比或失敗項目地勘費與成功項目地勘費之比來表示補償系數, 即為地質勘查風險系數。
 
  (2) 地質勘查不同工作階段風險分析
 
  地質勘查風險是在己知礦產地(礦床與礦點)間進行按工作階段逐步深入勘查而形成的風險, 隨著工作程度的加深, 自然(技術或項目)風險逐漸減少, 即普查階段較大, 詳查階段減少, 勘探階段則更小。由于各地域(成礦區帶)和各礦種之間的成礦條件和賦存形態的不同, 地質勘查風險及風險系數亦存在一定的甚至是較大的差異。
 
  據云南省地礦局組織的《地質成果價格調研制定》課題的調查統計及河南省地礦廳進行的《固體礦產普查地質成果價格制定及其管理的研究》所作的風險計算, 云南地區與河南地區普查階段的項目風險系數分別為2.9121 、5.09 , 經濟風險系數分別為0.8283 、2.398 ;詳查階段的項目風險系數分別為0.3590 、2.87 , 經濟風險系數分別為0.0408 、1.656 。通過調整后, 兩省廳(局) 擬確定的平均綜合風險系數, 普查階段云南局為0.67 , 河南廳為2.44 ;詳查階段云南局為0.27 , 河南廳為1.70 。
 
  (3)地質勘查不同礦種風險分析
 
  據原地礦部預算及價格測算中心于1992 年結合制定地質勘查成果價格, 通過對3213 個地質勘查項目的調查統計, 制定出的28 個礦種的《地質勘查工作礦產普查風險系數》, 其中主要有色金屬6 個礦種的普查風險系數如表1 。另據云南地質找礦風險調查資料中4 個有色金屬礦種普查、詳查綜合風險系數如表2 。
 
  表1 是全國平均的普查風險系數, 而表2 是云南地區普查、詳查的綜合風險系數(若單為普查,風險系數將有所提高), 二者相差十分明顯。如鉛鋅礦, 全國平均技術(項目) 風險系數為3.33 ,經濟風險系數為1.47 ;而云南地區項目(技術)風險系數為1.90 , 經濟風險系數為0.43 。其他礦種也類似。這充分說明, 地質勘查項目的勘查風險在不同時期、不同地區、不同工作階段、不同礦種, 甚至不同類型礦床之間是不一樣的。因此, 在進行具體礦床(項目)經濟分析與評價時, 應采取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審慎態度。
 
  2  地質勘查投資決策
 
  對地質勘查項目投資決策的評價方法與標準,在目前, 我國與西方國家是不一樣的。西方國家的礦業(或勘探)公司對地質勘查項目的選擇與決策, 是以一定的經濟概念為前提, 除對投入、產出的分析外, 還必須進行風險分析。因此, 地質勘查決策的經濟概念可認為是成本、風險和收益的組合, 并可用C 、P 和R 表示。C 為發現礦點的一般的或平均的勘探成本, 體現技術(項目)成功的費用;R 為經濟礦床的平均收益, 是具有經濟意義發現的報酬和從事勘探的動力;P 為已發現的礦點成為經濟礦床的概率, 是成本與效益之間的連接點。
 
  只有期望收益超過有關成本和風險時, 才能作出肯定的決策;當成本和風險比可能的收益大得多時,將采取否定的決策;而在上述差距太小, 難以迅速決策時, 往往會暫時不定, 以后再說。但無論作出何種決策, 其投資準則均是為了找到和探明經濟礦床, 即必須同時滿足最低可接受的規模和獲利能力的標準。因為“發現礦點” 只意味著技術—地質上的成功, 唯有“經濟礦床” 才具有工業開發利用的價值與獲利的可能。可見對成本、風險和收益的客觀分析及對勘探環境的綜合評價是正確決策的關鍵。
 
  其中, 發現礦點的平均勘探成本(C)是根據典型勘探計劃提供的勘探環境和設計勘探階段、方法、成本及選擇性的時間間隔來進行評價的;經濟礦床的平均收益(R)是根據所考察歷史時期內發現的全部可能為經濟礦床在開發和生產階段的估計值進行計算的。根據每個可能為經濟礦床的現金流量時間分布, 求出一個平均值, 為估計一個經濟礦床平均現金流量提供依據, 并從而確定平均收益;對任一歷史時期的發現概率(P)是把該時期發現的經濟礦床數(作為確定R 的一部分)除以發現的礦點總數, 即以發現一個礦點的一般或平均勘探成本(C)去除所估計的總勘探費用。
 
  我國在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所形成的地質勘查
 
  項目投資決策方法, 則是根據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以及國家預算可能作出的安排, 由政府主管部門統一規劃、部署和組織地質勘查項目的實施。對具體地質勘查項目投資決策的主要評價指標為:
 
  (1) 預計單位儲量地質勘查費
 
  預計單位儲量地勘費, 是指預計探明每噸礦產
 
  儲量所耗費的地質勘查費。該項指標越低, 說明地質勘查經濟效益越好, 即用較少的勞動消耗取得較多的地質成果。該項指標把探明礦產儲量和投入的勞動耗費聯系起來加以比較, 能夠反映地質勘查工作的技術經濟和管理水平。計算方法為:
 
  預計單位儲量地質勘查費=勘查項目地質勘查費預算預計探明礦產儲量(2)地質勘查費預計節約額和預計節約率
 
  預計節約額表現為勘查項目設計的一般費用標準與設計評價的地質勘查費預算之差。由于礦種不同, 礦床類型、礦床規模和埋藏要素等千差萬別,勘查項目設計的一般費用標準要通過大量的探采對比求得。當缺乏探采對比所確定的合理費用資料時, 這一節約額的計算便失去了對比的依據。過去采用地勘費撥款與設計預估的地勘費之差作為預計節約額。實行儲量承包后, 則以承包總金額與地勘單位項目預算之差作為預計節約額。預計節約額和節約率的表示方法為:
 
  地質勘查費預計節約額=地質勘查項目費用標準(或承包總金額) -設計預算的地質勘查費地質勘查費預計節約費= 地質勘查費預計節約額地質勘查項目費用標準(或承包總金額)(3)預計經濟效益系數
 
  這是反映勘查項目設計時預計經濟效益的指標, 計算方法為:
 
  預計經濟效益系數=預計探明儲量的提取價值勘查項目地質勘查費預算3  地質勘查投資標準
 
  (1)西方國家的地質勘查投資標準
 
  長期的探、采(冶)一體化管理模式, 使西方國家礦業公司用以決策的勘探投資標準可簡便地分為長期考慮和短期考慮。長期考慮用不同期望值來評價, 短期考慮用部門風險標準來確定。
 
  ①期望值量度
 
  期望值是長期勘探過程所產生的平均值。勘探期望值可根據所研究的勘探環境內一個經濟礦床平均現金流量的時間分布進行估計。從礦業公司的角度來看, 成本和收益應以稅后基數計算。由于考慮時間價值, 必須把平均成本和收益換算到某個共同時刻, 或者均攤到某個共同時期中, 以便進行正確的評估。可能利用的期望值量度有:
 
  每個發現的期望值(ev)
 
  ev =PR -C
 
  式中 C ———每次發現礦點投入的金額;
 
  P ———形成經濟礦床的概率;
 
  R ———產生的平均收益。
 
  每個經濟礦床的期望值(EV)
 
  EV =R-E
 
  式中 E ———發現并圈定一個經濟礦床所需要的平均勘探成本=C/P 。
 
  這兩個期望值量度代表了同樣的基本準則, 只是分別以礦點和經濟礦床兩個不同的基礎表示而已。二者之間的聯系是從礦點成為經濟礦床的概率, 即:
 
  EV =ev/P
 
  期望值估計數越高, 對長期勘探環境就越有吸引力。期望值大于零, 通常被看成是投資的必要條件。負期望值, 表示貨幣投入多于產出。
 
  期望等年收益(EAR)
 
  勘探環境的經濟吸引力也可以投資的期望等年收益來度量, 也是從一個經濟礦床平均現金流量的分布求得。此時, 不是把現金流量估算值計算到某個共同時刻, 而是把資金成本率均勻分配到整個時期, 即發現一個經濟礦床的全部操作年限(勘探、開發和生產時期的總和)。等年收益就是等年收入與等年成本之差。
 
  期望收益率(RR)
 
  投資的貼現收益率(RR)可以一個經濟礦床現金流量的平均時間分布來測算。根據定義, RR是使正現金流量現值等于投資現值的貼現率。用經濟學的術語來說, 收益率就是一個勘探方案在其整個操作年限預期可以得到的年收益的平均百分數。
 
  ②部門風險量度
 
  這里所說的“部門” 絕非等同于我國對地質勘查業實行行業或系統管理的政府部門或工業部門,而是指實行事業部制的礦業公司所屬的勘探部門。
 
  作為公司利潤中心之一的“勘探部” 在編制勘探計劃時, 必然要對其部門風險予以考慮。
 
  他們認為, 礦產勘探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發現礦點而成為經濟礦床的概率(P)很低。在這種情況下, 運用公司的有限資金并不能保證實現期望值, 消耗了勘探能力但得不到成功, 所以在制定勘探戰略時要引入生存因素。對這種風險的評估, 往往采用傳統的“賭徒破產問題” 進行量化分析。
 
  (2) 我國現行的地質勘查投資標準
 
  在我國, 經濟體制、經濟管理體制、企業經營機制均處于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時期。地質勘查業與礦業的經濟運行體制, 目前仍是分體運行, 并未形成以礦業公司為經營主體的集團化企業。探、采(選)、冶基本上分屬于上、中、下游三個不同階段的產業。即使在以產業結構和隊伍結構調整為重點的地勘經濟體制改革中所提出的“探—采一體化” , 也只有少數地勘單位為安置富余人員而興辦了一些小型礦山。在現行體制及企業現有經濟實力情況下, 很難設想一個地勘單位(企業)能拿出一筆資金自主進行某一地區某一礦種的勘探, 而有把握地將其成果(設想勘探取得成功)轉讓出去;更何況如果勘探失敗怎么辦。同樣難以設想一個礦山甘愿承擔找礦風險而投入大量資金去異地尋找適合于自身未來發展的新的礦產地(新發現礦床)。
 
  因此, 我國現行的地質勘查投資標準, 并非西方礦業公司那種長期考慮的期望值量度和短期考慮的部門風險量度, 而是一種特定環境下的為供(地勘單位或企業)需(礦山企業, 更多的是礦山主管部門或集團化總公司)雙方都能認可和接受的地質勘查費用(價格)標準。這一標準是按照成本加利潤的原則制定的, 目前執行的仍是1994 年原地質礦產部印發的《地質勘查收費標準》, 包括除地質勘查施工準備費以外的各項實物工作量及技術服務的單位計量費用(價格)標準。地質勘查項目費用(投資或收費)標準, 則是項目設計需要發生(結算時為實際發生)的各項實物工作量費用之和。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礦產勘查儲量承包的單位儲量投資(收費) 標準, 則是按不同地區不同礦種的地質勘查歷史資料計算出來的綜合平均費用, 并按相應的風險系數作了調整。
 
  與西方國家礦業公司的勘探投資標準相比較,可以說, 我國是將其長期考慮的期望值量度和短期考慮的部門風險量度作了不同層次的分解。在同一層次上, 礦山企業及其主管集團化公司主要著眼于與其自身利益緊密相關的期望值量度的長期考慮,即以支付能力之內一定資金獲得具有較高品位和較多噸位(較大規模儲量)的地質勘查成果, 以擴大礦山生產規模和延長礦山服務年限;地勘單位或可能形成的地質勘查(集團)公司主要注重于部門風險量度的短期考慮, 即對任何一個勘查項目, 無論是作為承包方或受托方, 都必須考慮該項目的風險性, 尤其對儲量承包項目更為慎重, 一般愿意承接工作基礎較好、成功概率較大或即使風險很大但風險(投空) 損失能夠得到補償的項目。而對于上一層次的礦產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和礦山企業分屬的工業主管部門, 更著重于礦產資源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的可持續發展保證程度的長期考慮, 著重于礦產資源儲采比的宏觀控制與調節, 并對找礦風險給予認可。事實上, 到目前為止, 我國地質勘查的風險投入仍是由國家承擔, 這與西方國家截然不同。
 
  但是,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及其運行機制的不斷完善, 可以預見, 商業性地質勘探投資的風險, 將逐步由國家地勘費的包攬轉移和分散到各礦業、勘探(集團)公司。這在海洋石油勘探(包括中外合作勘探)和部分大型礦山企業的自籌資金勘查項目中已顯示出來。因為, 風險利益原則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之一, 風險與利益不可能繼續下去。因此, 對于已有的和正在改制形成的礦業、勘探(集團) 公司, 必須樹立風險意識和建立風險利益機制, 搞好項目投資決策中的風險分析與評價,以提高投資效益和企業綜合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