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質

水文地質測繪的要求

  水文地質測繪其調查的基本內容一般包括:地質調查、地貌調查、地表水調查、地下水點調查及與地下水有關的物理地質現象等的研究工作。通過以上工作,初步查明地下水埋藏、分布和形成條件的一般規律,并闡明區內水文地質條件。
 
  調查記錄格式要求統一,點位準確,圖文一致。各類觀察點觀察要仔細,描述要準確,記錄內容盡可能詳細,要有詳細的照片或素描圖。各類地質調查點除對巖性描述外,對地層的基本層序、產狀要素、接觸關系及構造特征要詳細描述。各類地下水調查點要描述出露位置、地形、地層、含水層、構造條件等,并確定泉或井的成因和類型,測定流量、涌水量、水位、了解水質并取樣,同時訪問泉(井)的動態特征,記錄井的口徑、結構及抽水設施。
 
  各種觀測成果必須當日檢查整理完畢,發現有疑問、錯誤、異常或遺漏時,必須到場據實更正或補測,嚴禁在室內憑記憶修改。  工作手圖、清繪圖、實際材料圖應齊全,標繪內容及圖式符合制圖原則,標記準確,記錄和圖件相互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