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地質

水文地質人員在物探工作中的任務

  1.掌握物探方法的使用條件
 
  物探方法是一種先進的地質調查技術。但它能否取得好效果,還取決于一系列自然與人為因素。當能滿足下列使用條件時,才能有較好的效果。
 
  (1)探測對象(巖層或含水帶)與圍巖之間存在比較顯著的物性差異;
 
  (2)這種物性差異,要有一定的異常幅度,并能在所探測的深度內能被目前使用的物探儀器測量出來;
 
  (3)探測對象呈現的異常現象,能與其他自然和人為干擾因素引起的異常現象很好地區別開來;
 
  (4)還要求探測對象有一定的規模(厚度或范圍),埋藏不能太深,其他自然和人為干擾因素(地形坡度、切割程度、浮土厚度、工業地電、地下金屬管道等)的影響不能太強烈。
 
  2.提出水文地質物探工作的探測任務
 
  根據水文地質調查任務,并考慮測區的具體地質及水文地質特點、物理場特點(即何種物理場可能最顯著)、可能存在的自然與人為干擾因素及物探儀器性能和精度,水文地質人員應正確地提出水文地質物探的任務。
 
  水文地質物探的任務:
 
  (1)通過地面物探(或航空物探)方法尋找含水層或富水帶,確定它們的分布范圍、埋藏深度、厚度和產狀;
 
  (2)通過物探測井方法準確地確定含水層(帶)的厚度、深度、富水程度、咸淡水界面位置,或測定某些水文地質參數及完成某些水井工程探測任務(測量井徑、井斜和檢查鉆孔止水效果)。
 
  3.確定物探方法,選定物探測線、測點的布置方案和測量裝置
 
  依據所確定的任務,要求水文地質人員和物探人員一起,共同完成這三項工作。對選定的物探方法,要通過現場試驗驗證后再作決定。如能使用綜合物探手段完成同一項任務,則可相互驗證,取長補短,以提高成果解釋的可靠性和精度。例如,為探測傾角不大的層狀含水層,可同時使用電阻率測深法和激發極化測深法;為尋找基巖脈狀富水帶,可同時使用電剖面法、磁法、γ測量法和射氣測量法等找水方法。我國煤炭水文地質部門在北方巖溶區的勘探鉆孔中,常使用視電阻率法、自然電位法、井液電阻率法、γ-γ法、中子法、井下電視等多種測井方法。它們對確定巖溶發育段位置、含水層位置等效果十分滿意。
 
  在選擇物探測線、測點的布置方案和選擇正確的測量裝置時,如使用電阻率測深(或剖面)法,則首先須確定測線的位置、方位、測點間距和測線之間的距離;同時,也要正確地選擇供電極距、測量極距和電測剖面裝置。要知道,有時雖然選擇了正確的物探方法,但由于測線方向布置不正確或測量裝置選擇不合理,同樣不能獲得好效果。例如,當測線與欲探測的構造破碎帶交角很小時、可能測得的異常就非常不顯著。對于厚度不大(如10一20m),而埋藏深度又較大(如頂板深度大干70—80m)的含水層,如采用電測深法正常的供電極距,可能在視電阻率曲線上根本沒有顯著異常顯示;如果在含水層可能出現的深度,供電極距按較小的距離(如10m)增加,則可能測量出含水層的異常值。又如,當采用電剖面法尋找覆蓋土層下的陡斜基巖脈狀富水帶時,如采用的供電極距過小,則探測深度達不到富水帶,便無異常顯示;若供電極距太大,則因富水帶深部富水性變弱,所測得的異常顯示也不夠顯著。因此,供電極距的選擇,對物探效果有決定性的影響。
 
  4.解釋測量成果
 
  這項工作也要配合物探人員進行。物探曲線常反映了探測對象本身和其它多種自然或人為因素的綜合影響。因此,只有了解了具體的地質一水文地質背景和各種干擾因素的可能影響,才能進行正確的解釋。否則,對于測量成果常常可以作出多種或者錯誤的解釋。  因為含水層或富水帶沒有固定不變的異常標志,為了提高測量成果解釋的可靠性,最好首先在露頭較好地段或已有勘探井旁進行試驗,確定出探測對象異常的形態、性質和幅度,從而制定出可靠的解釋標志。例如,在視電阻率較高的石灰巖、巖漿巖和砂巖中,一般以低阻異常作為有水的標志;但在視電阻率本來就較低的碎屑巖及結晶片理發育的巖石中,高阻異常帶則常常是有水的標志。因此,符合已有水井旁試驗得出的解釋標志,才是最可靠的解釋標志。